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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渠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2 02:37:54

  2023年度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检测。阜宁县渠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建设内容:整治渠道7条、74.53km; 新(拆)建泵(闸)站8座,其中排涝闸站6座、排涝泵站2座;新(拆)建水闸38座,改造水闸1座,拆建倒虹吸1座,桩基等工程检测服务。

  5.1检测周期:与工程施工同步,具体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5.2.1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 2707-201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以及相关工程的规程规范执行。开云网站 Kaiyun

  5.2.2响应服务:投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5.2.3检测时间要求: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投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规范规定的时间除外)。

  (2)质量:按国家、江苏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做到及时、科学、公平、公正。达到合格标准。

  本项目如果确需要委托缺项检测部分,该部分允许中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缺项委托承诺书)。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投标人2023年1月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原件彩色扫描件(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书面声明)。

  2.1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必须包括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机械电气5个专业类别),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开云网站 Kaiyun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可随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潜在供应商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或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6.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录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2.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江苏银行“政采贷”业务联系人:陈曦,电话:。

  欢迎贵公司参与阜宁县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阜宁县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阜宁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阜财购〔2021〕16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