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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华安县农村公路工程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39号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交通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并且同时按照《计量法》的要求经过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检测机构。(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云网站 KaiyunKaiyun网址 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