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分支机构、工地试验室,下同),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检测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凡被投诉举报并经查实,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或在检测能力比对试验中存在较多问题的检测单位,直接列为抽查对象。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检测单位资质、检测质量保证体系、检测行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时上传系统的使用、检测成果等情况,本年度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抽查记录表详见附件2。
抽查工作由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具体实施。监督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组成员由从局机关各科室(单位)随机抽取。
贵港市水利局将在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抽查结果,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抽查结果和整改要求逐项落实整改。
(一)各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检查工作,按要求认真提供有关资料。消极对抗、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工作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留存现场检查记录、照片等证据资料以及相关检查材料。不得泄露检查对象商业机密,不得擅自公开检查情况,不得早于到达检查对象地点前1个小时通知检查对象。开云中国官方网站开云中国官方网站